申办单身声明公证和单身证明
2018/07/10
      一、单身声明公证  

  在波兰长期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的中国公民需回中国或赴波兰以外的国家办理结婚手续的,可根据婚姻登记国的要求,向使领馆领事部申办单身声明公证。  

  办理单身声明公证需提交以下材料:  

  1. 公证申请表(表格见附件);  

  2. 单身声明书(表格见附件);  

  3. 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;

        4. 居留证件或长期签证原件及复印件。  

  领事部只为申请人在波兰居住期间未曾登记结婚,离婚后未再婚或丧偶后未再婚的声明进行公证。  

  单身声明书及领事部办理的公证书均为中文,申请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办理翻译事宜。  

     

  二、单身证明  

  旅波中国公民需在波兰办理结婚手续的,可向使领馆领事部申办单身证明。  

  办理单身证明需提交以下材料:  

  1. 公证申请表(表格见附件);  

  2. 单身声明书(表格见附件);  

  3. 无配偶证明申请表(表格见附件);  

  4. 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,居留证件或长期签证原件及复印件;  

  5. 国内相关部门6个月内出具的经过公证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、离婚后未再婚证明或丧偶后未再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  

  6. 如申请人在中国和波兰以外的国家长期工作、学习或生活,还需提供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的单身声明书公证原件及复印件。  

  领事部办理的单身证明为英语,包含申请人个人信息,婚姻状况等内容,但不包含申请人结婚对象的任何信息。